永别
永别 (第2/2页)寿元之种的代价,不是死亡,而是遗忘。不是忘记那个人,而是忘记那种感觉。
他还能记得季妫是谁——记得她的名字,她的长相,她说过的话。但她带给他的那些东西——温暖、悸动、心痛、思念——这些正在一点一点地消失,像潮水退去,只留下干涸的沙滩。
这比失去她本身更让他恐惧。
他终于明白了疯叟为什么会疯。
不是因为他忘记了什么,而是因为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忘记。
每一个还保留着记忆的瞬间,都是一把刀。
季妫被葬在城南的山坡上。
那是一个向阳的地方,能看到整座宛丘城。隰衡站在墓前,看着那一方新土,沉默了很久。
他不敢立碑。
碑上要刻名字,名字会留下痕迹,痕迹会暴露身份。他只能用一块无字的石头,代替所有的言语。
季妫的女儿在坟前哭了一场,然后被人扶走了。隰衡留了下来。
他坐在墓前,看着夕阳一点一点沉下去。
月亮升起来了。
很圆,很亮,像很多年前的那个夜晚。
他忽然想起季妫最后说的话。
“你吃过了吗?“
那碗馄饨,他记得很好吃。
但他记不清是什么味道了。
他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
还是二十岁的样子。光滑,紧致,有力。
而季妫的手,他记得很苍老,苍老得像枯树皮。
但那种触感已经模糊了。
他在遗忘。
每一刻都在遗忘。
那天夜里,隰衡做了一个梦。
梦里他回到了随国,回到了那个他再也回不去的地方。
院子里的枣树还在,师父坐在廊下喝茶。一切都和记忆中一样,没有战乱,没有逃亡,没有死亡。
季妫从书房里走出来,手里抱着一卷书。她很年轻,和他记忆中一样年轻,眼睛亮亮的,嘴角带着笑。
“隰衡,你在发什么呆?“
他想说些什么,但嘴巴张不开。
季妫走到他身边,把书递给他。
“师父让你抄的,你忘了吗?“
他接过书,低头一看,是一本《诗》。
“我教你一首新的吧。“
季妫念了一句什么,他没有听清。风声太大了,把她的声音吹散了。
然后他醒了。
窗外月光如水,照在榻边。隰衡躺在那里,睁着眼睛,听着自己的心跳声。
他记不清梦里的内容了。
他只记得季妫很年轻,很好看。
但她的脸已经模糊了。
季妫去世后的那段日子,隰衡过得浑浑噩噩。
他每天早起,去她的墓前坐一会儿。有时候会带一壶酒,有时候什么都不带,只是坐在那里发呆。
他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或者说,他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但那个“什么“正在变得越来越模糊。
有一天,他忽然想不起季妫笑起来是什么样子了。
他记得她笑过。无数次笑过。在随国的院子里笑过,在宋国的街道上笑过,在陈国的集市上笑过。但他记不清那个笑容是什么样的了。
他慌了。
他跑回住处,翻箱倒柜地找出一块布——那是季妫很多年前给他缝的,他已经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了。他把它抱在怀里,试图想起什么。
但他什么都想不起来。
他只记得这块布是季妫缝的,仅此而已。
隰衡坐在地上,抱着那块布,忽然哭了。
不是嚎啕大哭,只是无声地流泪。他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只是眼泪一滴一滴地落下来,落在布上,洇出一片深色的痕迹。
他终于明白疯叟说的是什么意思了。
代价不是“忘记“。
代价是“感受不到“。
他还能记起季妫的名字,记得她的长相,记得她说过的话。但这些东西带给他的感觉,正在一点一点地消失。他记得她很重要,但他感觉不到那个“重要“了。就像隔着一层厚厚的墙,看着墙那边的灯火,明明知道那边有光,却感受不到任何温度。
这比死亡更可怕。
死亡是一瞬间的事,忘记了也是一瞬间的事。但这种“知道但感受不到“的感觉,会一直持续下去,持续到他彻底忘记的那一天。
隰衡在宛丘又住了三个月。
这三个月里,他每天都会去季妫的墓前。他会跟她说几句话,说天气,说收成,说最近发生的事。他不知道她能不能听到,但他觉得需要说些什么。
后来他发现自己已经不太记得要说什么了。
以前想说的那些话,在她活着的时候没有说出口,现在说出口也听不到了。
三个月后,他收拾好东西,离开了宛丘。
他最后看了一眼城南的方向。陶铺的招牌已经落满了灰,门口长满了杂草。季妫的女儿在几年前嫁去了郑国,这里已经没有人了。
他转身走了,没有回头。
宛丘的生活就这样结束了。
他在这里住了十五年,比在任何地方都久。十五年的时间,足以让他把一个地方当成家。但家是会离开的,人是会走的,只有记忆——
记忆也会消散。
他必须继续走下去。
走遍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记录下发生的每一件事。
直到他彻底忘记自己是谁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