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三点十七分没有焊枪声
第38章 三点十七分没有焊枪声 (第1/2页)三点十七分没有焊枪声。
江临风盯着电脑屏幕上的音频波形,那句被剥离出来的低语像一根细针,扎进他脑中不断回旋的时间轴里。
“焊枪……三点十七……有人换班……”每一个字都带着潮湿的锈味,从三十年前的磁带深处渗出,无声地推翻着当年结案报告里那句轻描淡写的“案发时仍在正常作业”。
可它算证据吗?
金小霜的质疑像一盆冷水。
非法录制、来源不明、程序瑕疵——这些词在法庭上足以让整条线索化为乌有。
但江临风知道,有些真相并不诞生于规范的取证流程,而是在沉默与遗忘的夹缝中挣扎求生。
吴守业录下了异常,韦某英听懂了沉默,而他,不能只等一个合规的奇迹。
第二天一早,他向省厅提交了重勘申请。
结果很快回来:驳回。理由只有六个字——“无新物证”。
办公室里,江临风站在窗前,目光落在楼下匆匆而过的警员身上。
他知道这不是针对他个人。
制度讲证据,讲程序,讲闭环。
可有时候,正是那些没被标注、没被记录、没被听见的细节,在时间的灰烬里埋着命案的引信。
他转身坐下,打开原案卷宗的电子归档系统,一页页翻看现场照片。
杨小满的小卖部位于城乡结合部的老工业区边缘,后窗对着一条窄巷,堆着废铁和旧货架。
镜头扫过墙面、地面、血迹分布……忽然,他的手指停在一张角落俯拍的照片上。
后窗下方,水泥墙根处有一块约三十厘米见方的修补痕迹,颜色比周围浅,边缘略显不平。
卷宗里没有任何文字提及这一处修补,现场图示也未标注。
“这不该存在。”江临风低声自语。
九十年代中期,这一带常因夜间施工扰民被投诉,若有人凌晨动工修补墙体,必然会引起周边注意。
而杨小满习惯在凌晨一点到三点之间焊接货架,火花会照亮整条后巷——若当时真有人在墙边搅拌水泥,两人不可能互不察觉。
他立刻联系林川。
不到两小时,林川带着一份泛黄的建材记录出现在他办公室。
那是1995至1997年间本市几家水泥厂的出货台账复印件,是他通过佛山老同事辗转从档案馆翻出来的。
“你看这个。”林川指着其中一行,“‘快凝灰’,96年3月起试用,专供夜间抢修工程,两小时内初凝,四小时可承重。当时只在三个工地备案使用过,其中一个,就是这栋楼所属的社区管委会。”
江临风眼神一紧:“也就是说,如果那晚有人修补墙面,作业时间必须在凌晨两点前开始,两小时内完成——否则天亮前无法硬化。”
“没错。”林川点头,“而且这种灰拌水后释放微量碱性热,接触皮肤会有灼感,尤其是手部有微小伤口时。”
话音未落,江临风已调出孙玉花当年参与复勘时重新整理的尸检备注文件。
在杨小满右手虎口处,有一行不起眼的记录:“表皮轻度脱屑,伴局部色素沉着,初判为长期握焊枪所致。”但孙玉花在复核时加了一条手写批注:“灼伤形态不典型,碱性腐蚀可能性不能排除。”
江临风立刻拨通她的电话。
十分钟后,孙玉花的声音从听筒传来,冷静而清晰:“我重新比对了组织切片。那处损伤有表层蛋白变性特征,符合短时接触高pH物质。焊枪不会造成这种反应。但‘快凝灰’会。”
她顿了顿,语气沉了下来:“杨小满生前,很可能亲手搅拌过那桶水泥。”
空气仿佛凝固了。
这意味着什么?
一个即将被杀害的人,为什么会帮凶手修补墙面?
唯一的解释是——他认识对方,甚至可能是在对方请求下出手相助。
而案发时间,也绝非报称的“凌晨三点左右”,而是更早,在他焊货架的时段内——两点至两点四十分之间。
“所以焊枪声停止的时候,他已经遇害或失去行动能力。”江临风缓缓说道,“而三点十七分那段录音里的‘有人换班’,根本不是交接记录,是凶手在伪造现场时,自言自语提醒自己演好这出戏。”
真相的轮廓开始浮现:凶手以修补墙体为由接近杨小满,借其协助完成作业,趁其不备行凶,随后伪造焊枪仍在工作的假象,并留下一段精心设计的录音,制造时间错位。
但还有一个问题——有没有人听见焊枪停了?
当天夜里,江临风和林川驱车重返案发现场。
他们带了一台同型号老式焊机,在凌晨两点启动,持续工作四十分钟,再突然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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