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8章 舅舅和外甥
第538章 舅舅和外甥 (第1/2页)“瑶姬仙子”,其封号乃“云华上宫夫人”,故世人亦常尊称其为“云华仙子”。
神话传说浩渺如烟、纷繁复杂,瑶姬的身份也有很多。
于《宝莲灯》神话之中,瑶姬(云华上宫夫人)乃玉帝之妹,亦是杨蛟、杨戬、杨婵之母。
……
天界之上。
通明殿的后花园中。
太白金星启奏,提议让杨戬出任天庭司法天神之职。
“杨戬之神力,丝毫不逊于已故的司法天神王灵官。”
“若得杨戬坐镇天庭,守护天威,那些心怀鬼胎之神仙,必不敢再肆意妄为,天条之威严亦能得以维护。”
“况且……”
太白金星略作停顿,似有难言之隐,终是开口道:
“况且,杨戬之母云华仙子,亦曾是天界司法天神。”
“由杨戬子承母业,接任云华仙子昔日之职,亦是合情合理之事。”
“杨戬……”
玉帝端坐于天帝宝座之上,低声重复着这个名字,深沉的目光穿透三十三天之遥,径直看向灌江口那座寂静清幽、仙气氤氲的真君庙。
恍惚间,他仿佛再次看到当初那个桀骜不驯、手持三尖两刃刀、曾斧劈桃山救母的亲外甥。
一时间。
玉帝思绪如潮,万千感慨涌上心头。
“云华……”
玉帝口中喃喃,忆起了自己那被镇于桃山之下、最终香消玉殒的亲妹瑶姬(云华仙子)。
还有此刻因身份之隔、天规之限而无法言说的感情孽债,如乱麻般缠绕心头。
过往种种,与天庭律法、无上威严之维护职责交织在一起,矛盾重重,如乱麻般难以抉择。
遥想当年。
他镇杀自己的亲妹子云华,其实也是无奈之举。
司法天神之位,重若千钧,执掌天条,先斩后奏,乃天庭之根基所在。
非绝对亲信之人,不可当此重任。
而世间,还有什么比自己的亲生妹子更值得信任之人呢?
所以。
天庭的“第一任司法天神”,其实是他玉帝的亲妹子,杨戬的母亲,也就是瑶姬(云华仙子)。
遥想当年,云华仙子亦是天界威名远扬、英姿飒爽之女战神,神通广大,法力无边。
杨戬之法力,便是继承了其母神之血脉,故而亦能神通广大、降妖除魔。
云华仙子,乃天庭首任司法天神。
王灵官,则为天庭第二任司法天神。
彼时,天庭新立,百废待兴,正是需要确立天庭威严、震慑三界之时。
结果。
造化弄人。
他的亲妹子云华仙子,身为天界司法天神,却知法犯法,下界与凡人私配,更诞下子嗣。
此事闹得三界皆知,沸沸扬扬,如巨石投入平静湖面,激起千层浪。
天庭初立。
三界有这么多双眼睛,看着天庭。
他玉帝身为三界之主,面对此等棘手之事,又能如何?
他又能作何选择?
……
古人云:“玉,石之美者。”
玉,其实就是极为美丽的石头。
古代好玉,视玉为最美之石。
由玉所制之“玉玺”,更是皇权之象征,承载着至高无上之权力。
历代帝王皆视玉玺为镇国之宝,拥有玉玺者,方为正统之君。
“玉玺”,天生象征着皇权。
所以,“天帝信仰”与“玉石崇拜”在历史的长河中相互交融、彼此渗透。
最终孕育出了“玉皇大帝”这一至高无上的神祇,即玉帝,全称:“昊天金阙无上至尊……玉皇上帝”。
玉帝的玉,其实就是玉石的玉,玉帝,“玉之帝”也,顾名思义就是“玉之皇帝”、“石之皇帝”。
此名号也暗示了玉帝的出身。
传说混沌初开之时,有一混沌原石之上,分裂出两块石头,一块化为玉帝,一块化为其妹云华。
云华仙子亦继承此神奇体质,战斗力极强,与玉帝同根同源,一母同胞。
他玉帝为“天庭之主”,云华仙子为天庭的“司法天神”,他们兄妹二人曾经相互扶持、共同守护三界。
最终却走向对立。
……
云华犯法。
他玉帝其实没什么好的选择。
他是选择亲情,还是选择法度?
其一。
他玉帝若选择亲情,包庇亲妹子云华仙子。
然如此一来,一旦开了此先例,天庭之法,便彻底废了。
天界众神皆会视天庭法度如儿戏,心中暗想:
“你玉帝之亲妹子犯法了,你都不处置,你又凭什么管我们?”
那到时候,整个三界必将全乱套了。
即:“舍法而保妹。”
但是吧,这仙和凡,肯定不能私配的。
人族力量弱小,如同蝼蚁撼树,在神族强大的力量面前,毫无反抗之力。
而神族力量强大,足以翻云覆雨,掌控世间万物之命运。
人与神,自出生那一刻起,便注定了不在同一对等地位之上。
此乃天地之法则,无法改变。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天有天条。
这些规矩乃三界运行之基石,维护着三界之秩序与平衡。
若没有了这些规矩的束缚,人神若肆意私配。
那其实对下界人族来说,其实是一场灾难。
毕竟,人之力,焉能抗拒神之力?
无数凡人,将会沦为神的掌中玩物,失去自我,彻底失去自由和尊严。
悲剧将会何其多也?
神仙动情,三界不宁。
天界禁止仙凡私配,其实是保护凡人的。
天规虽残酷与无情,但也有一定的必要性。
其二。
他玉帝要么选择法度,大义灭亲,镇压亲妹子云华。
如此,天庭的法度才能立下来。
即:“压妹以祭法。”
……
他唯有这两条路可选:
要么“徇私枉法”?
要么“大义灭亲”?
他玉帝其实最开始压根没想着杀自己的亲妹子云华。
他其实是想着保全云华之性命。
但是,和云华私配之凡人杨天佑,是一定不能活的。
不杀杨天佑,不足以正天规,不足以“杀鸡儆猴”。
以及云华仙子和凡人私配所生之几个孩子,即杨蛟、杨戬、杨婵,也得杀之一二,以儆效尤。
如此一来,天规可立。
玉帝心中曾幻想:
“待云华仙子认个错,知错能改,此事便算过去了。”
但命运弄人,自他杀了杨天佑、杨蛟那一刻起,也许他和自己的妹子一家便已主动无法缓和,彻底结仇了。
再到后来,杨戬要劈山救母……他玉帝和亲外甥杨戬的矛盾就彻底爆发了。
这场由仙凡私配引发的悲剧,他和亲外甥杨戬的矛盾,至今也难以调和。
……
其实,在古代社会的宗法秩序里,舅舅的地位极为尊崇,其分量仅次于父亲。
其中原因,很现实。
从家族利益层面上来看,舅舅为外亲,与外甥之间,无家产纷争之患。
外甥之家业,与舅舅并无直接牵连,二者无利益之冲突与争夺。
反观叔伯、堂兄弟等宗族之亲,皆在家族继承之体系内,对家产存潜在之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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