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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7章 老丈人心目中的小清新美食,居然是——炒肝儿?!【求订阅】

第437章 老丈人心目中的小清新美食,居然是——炒肝儿?!【求订阅】 (第2/2页)

口蘑汤沈老太太已经准备好了,有小半盆。
  
  这是京城人做饭离不开的一种调味品,不管荤菜还是素菜,做的时候来上两勺,香味就会大不一样。
  
  把干黄酱挤到碗里,加入一些黄酒,搅拌澥开。
  
  用黄酒来澥干黄酱,能让酱的香味更浓。
  
  澥开放在一边备用,把刚刚炸油饼的热油倒进油罐里,锅底稍稍留一点底油。
  
  用漏勺从高压锅里捞几颗煮过肥肠的八角,等锅里的油烧热,把八角扔进去,炸出香味儿。
  
  之所以用煮过的八角,而不是新鲜八角,是因为煮过的八角香味更柔和,没有新鲜八角那种浓烈的冲味。
  
  这样做出来的炒肝儿喝着才过瘾,也更舒服。
  
  趁着炸八角的时候,林旭拿了几个大蒜,拍扁后同样扔进了锅里。
  
  等八角炸到黑褐色,大蒜变得金黄时,将澥开的干黄酱倒进去,把酱的香味炸一下,这样做出来的炒肝儿才够香。
  
  过去那些炒肝店里都是这么炒一大盆酱,等开始做炒肝时舀一大勺丢进汤里,既快捷又方便。
  
  不过自家吃的话,就不用那么多了,少来点就行。
  
  干黄酱炒香,下入一大碗煮肥肠的原汤,再倒入一大碗口蘑汤,最后加清水,加到半锅为止。
  
  口蘑汤和肥肠汤都不能少,但也不能放太多,否则口蘑的味道过于浓郁,会压住肥肠的香味和猪肝的鲜味。
  
  趁着熬汤的时候,林旭将肥肠改刀切成滚刀块。
  
  再把一直浸泡着的猪肝拿过来,先剔掉筋膜,再切成细长的柳叶片。
  
  切好进行腌制,猪肝里放入一小勺食盐,一小勺胡椒粉,再来一把干淀粉,抓拌均匀后放在一边。
  
  猪肝是一种非常容易熟的食材,所以不能放早了。
  
  得等到快出锅时再放,那会儿猪肝的口感软嫩可口,鲜味十足。
  
  要是煮老了,猪肝的会发干发苦,入口有种吃沙子的感觉。
  
  锅里的汤要多熬一下,把干黄酱和口蘑汤香味完全熬出来,这会儿还有点时间,林旭用蒜臼子捣了一点蒜泥,又切了一点蒜末。
  
  蒜是炒肝儿的灵魂,整个制作过程中要放三次以上的蒜。
  
  第一次是炒干黄酱时放的整粒大蒜,第二遍是提味用的蒜泥,第三次是临出锅撒的蒜末。
  
  为了让味道更好,有时候蒜米甚至要放两遍。
  
  把蒜准备妥当,林旭又把绿豆淀粉用清水搅开。
  
  做炒肝儿首选绿豆淀粉,因为这种淀粉做出来的糊糊口感最澜滑,不用勺子舀,顺着碗边一吸溜就能喝下去。
  
  据说老京城人从不说吃炒肝儿,而是说喝炒肝儿。
  
  吃的时候不用勺子,也不用筷子,就这么端着碗,顺着碗边一口一口的把碗里的炒肝儿吸溜干净。
  
  淀粉准备妥当后,林旭用漏勺将锅里的熟蒜和八角捞出来,料渣打一下。
  
  接着放入切好的熟肥肠。
  
  肥肠下锅后要加入老抽调色,把炒肝儿红澜的颜色给调出来。
  
  至于盐倒是不用放了,因为干黄酱本身就很咸,要是觉得咸味不够,放点生抽就行。
  
  肥肠熬煮一会儿,重新煮到那种略微软烂的口感,舀一大勺调好的绿豆淀粉泼进锅里。
  
  之所以用泼的形式,是为了让淀粉水散得更加均匀。
  
  做炒肝儿勾芡也有讲究,一遍两遍肯定不行,得三遍以上,才能让锅里的汤把肥肠和猪肝托起来。
  
  勾芡之后,用勺子在锅里搅动一下。
  
  汤已经变得粘稠起来,搅起来有点面汤的感觉。
  
  林旭将搡捣好的蒜泥倒进去,用勺子快速搅开,蒜香味儿立马升腾而起。
  
  趁着这个功夫,把腌好的猪肝端过来,不直接往里倒,而是先从锅里舀一大勺汤倒进盛着猪肝的盆里。
  
  用勺子稍稍搅拌一下,让猪肝稍稍变成粉红色,接着把猪肝带汤水全都倒进锅里,用勺子搅拌开。
  
  等锅里的汤再次沸腾,再舀一勺淀粉水勾进去。
  
  勾芡时一定要等到锅里的汤熬开,否则这些淀粉水会在锅里结成一个面疙瘩。
  
  勾芡过后,撒入切好的蒜米。
  
  这会儿入锅色泽不够,就再淋点老抽,如果色泽味道都没问题,那就再勾一遍芡,准备出锅。
  
  猪肝下进锅里不能久煮,一定要尽快做好出锅,这样才能保持软嫩的口感。
  
  三次勾芡,让锅里的汤变得浓稠,颜色红澜,不过鲜香味还是挺好闻的,林旭用勺子往碗里盛的时候,脑海中响起了系统的提示音:
  
  “京味小吃1,任务进度为7/10。”
  
  照这样的进度,完成任务还是很轻松的。
  
  林旭把炒肝儿盛出来,用托盘端着往餐厅送,发现陈燕和任杰也来了,这会儿小两口正吃着刚炸出来的糖油饼。
  
  “妹夫这炒肝儿做得不错,闻着挺香的。”
  
  任杰咽了下口水说道:
  
  “现在京城想喝到正经的炒肝儿真不容易,肥肠都切得跟指甲盖一样,碎得找不到,猪肝也少得可怜,全靠淀粉撑着了。”
  
  沈国富点点头:
  
  “对,想找到一家好喝的炒肝儿不容易,所以今天就在家做了,就小旭这厨艺,对那些小吃店绝对是降维打击。”
  
  林旭笑着说道:
  
  “那也未必,毕竟有些炒肝儿店都开上百年了。”
  
  沈国富端着一碗,顺着碗边吸溜一口,随即竖起了大拇指:
  
  “我女婿最大的问题就是太谦虚,这炒肝儿做得,别说那些上百年的店了,就是上千年也白搭……妈您赶紧尝尝,味儿可真好。”
  
  林旭又去厨房盛了两碗,配上家里的小泡菜和小咸菜,就着糖油饼开吃。
  
  喝一口炒肝儿,咬一口油饼。
  
  虽然刚开始觉得挺重口味的,但真正吃下去就会发现,这么吃确实挺不错的,炒肝蒜香味十足,除了香就是鲜,想象中的异味全都没有。
  
  而且因为是绿豆淀粉勾芡的原故,喝起来顺滑无比,有种喝可吸果冻的感觉。
  
  沈国富一边吃一边说道:
  
  “从小到大,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吃一次炒肝儿,不吃就浑身刺挠不自在,对我来说,吃炒肝儿已经成了一种情怀和习惯。”
  
  沈佳悦啧了一声:
  
  “幸好在吃东西,要是单听你说,还以为你在怀念初恋呢。”
  
  沈国富笑了笑:
  
  “别说,在我心中,炒肝儿一直都是小清新,人家说重口味啥的,我倒是没觉得……至于吃内脏,南方不也有猪杂粥嘛,算是另一种形式的炒肝儿。”
  
  见老爸这么说,沈佳悦赶紧在老妈那里拱火:
  
  “原来炒肝儿在我爸心目中的地位这么高,都快赶上老妈了……韩主任,请问跟丑丑的炒肝儿并列是什么感受?”
  
  哼哼,刚刚不给我拿糖油饼,那我拱一次火不过分吧?
  
  韩淑珍剜了丈夫一眼,随即冲沈宝宝说道:
  
  “赶紧吃你的饭吧,这么好吃的炒肝儿还占不住你的嘴啊?”
  
  看着这一家三口斗嘴的场面,任杰不由露出了羡慕的神情,父母都是老学究,从小到大自己可从不敢这么说话。
  
  为了尽早完成任务。
  
  林旭喝了口炒肝儿说道:
  
  “最近突然对京城的小吃感兴趣了,想做多几样试试,你们有什么想吃的吗?”
  
  想吃的?
  
  大家彼此对视一眼,挨个儿报出了想吃的美食。
  
  “卤煮火烧!”
  
  “烂蒜肥肠!”
  
  “羊霜肠!”
  
  “熏鱼儿!”
  
  “豆汁儿!”
  
  “……”
  
  林旭:???????
  
  咋都是重口味的?
  
  你们就不能来点小清新的甜品点心?
  
  ————————
  
  说实话我挺喜欢吃卤煮的,不过去京城几次都没吃到炒肝儿,有点遗憾,下次再去高低得尝尝,看符不符合我的写的这种味道。本章5200字,求月票啊兄弟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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