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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7章 焖饭居然可以好吃到这种程度!灰姑娘的水晶鞋?【求订阅】

第317章 焖饭居然可以好吃到这种程度!灰姑娘的水晶鞋?【求订阅】 (第2/2页)

焖饭不适合在店里上,这个饱腹感太强,也要不上价。在店里上新后,会影响其它菜品的销售。
  
  身为门店老板,要懂得取舍。
  
  不能觉得啥好吃都一窝蜂的往店里上,这么搞一下,门店早晚会垮掉。
  
  没多久,林旭把卤汤表面的油脂撇到盆里,开始往外出烧鸡。
  
  经过了昨天的适应后,这活儿现在徐新华都能胜任。
  
  邻居们看着新出锅的烧鸡,脸上带着欣喜,开始报各自要买的数量。
  
  等他们三三两两的提着烧鸡离开后,别的邻居也凑了过来,也要买烧鸡尝尝。
  
  老燕京人住大杂院习惯了,吃了啥好吃的都喜欢往外说,别的邻居一听,好家伙,就你吃得起烧鸡是吧?我也买!
  
  买回去一吃味道居然还不错,便成了林记的拥趸。
  
  烧鸡全都捞出来,徐新华把用活水泡了大半上午的鸡肝捞出来控干水,随即倒入了做烧鸡的卤汤中。
  
  开小火用卤汤煨着。
  
  不用烧开,保持八九十度的样子就行。
  
  做肝脏这类比较柔嫩的食材时,如果大火沸腾烹煮,会让食材变得又柴又硬。
  
  但如果是小火煨着出来的,那就算熟了,依然会保持柔嫩的口感。
  
  肝脏下锅后,林旭看了看,将之前撇出来的油脂一股脑倒了进去:
  
  “肝脏没啥油水,得放点油进去,这样口感才更油润。”
  
  说完他拿着吃完的空碗,回楼上去了。
  
  上午十一点,顾客们再次来到林记美食。
  
  国庆七天节日,有人出去玩耍,有人回老家探亲,但也有人选择哪都不去,躺在出租屋的床上好好把平时亏空的睡眠补回来。
  
  睡醒了懒得点外卖,想到平时没时间去吃的美食,便洗漱一番,换上干净衣服,乘坐地铁挨个儿品尝平时圈起来的那些美食。
  
  林记美食,就是其中之一。
  
  “一小碗油泼面,半只烧鸡,再来一小份姜汁莲藕。”
  
  “三份家乡炒面,一份压猪头肉,一份干煸豆角。”
  
  “两碗番茄鸡蛋面,三碗茄丁面,再来一大份烧饼夹牛肉,一份蛋黄焗南瓜、一份豉汁排骨。”
  
  “一份清蒸鲈鱼、一份小炒黄牛肉,三碗米饭。”
  
  “……”
  
  顾客们各自报着想吃的菜品。
  
  报完又看了看别人桌上的菜,有喜欢的就问服务员是什么菜。
  
  在林记,不用担心服务员瞎推荐,因为所有菜品,都是她们吃过的,而且吃过不止一次。
  
  有时候顾客们说不出想吃的菜品,就把自己喜欢的口味说出来,让服务员推荐。
  
  从开业到现在,还没人踩到坑呢。
  
  等餐的时候,大家聊得最多的就是墩墩了。
  
  从没想过,这个平时面对顾客一脸臭屁的小家伙,居然会那么乖巧。
  
  不少人都去服务台那儿跟墩墩合影。
  
  小家伙再次恢复到了一脸臭屁的样子。
  
  不拒绝,但也别想配合。
  
  曾晓琪她们吃过午饭,闲着没事,跟沉宝宝窦雯静一块儿去附近的电影院看电影去了。
  
  而林旭在厨房忙到快十二点,来到楼下,打算看看那些鸡肝咋样。
  
  几十斤鸡肝呢。
  
  要是好吃等会儿就立即开卖。
  
  要是不好吃也尽早让楼上的厨师们一块儿想办法处理掉。
  
  “味儿咋样?”
  
  一进卤品部的门,林旭便看到徐新华正拿着一个鸡肝在吃。
  
  “味道超棒,鸡肝做得好嫩,吃的时候我甚至有些担心冒出血水,但事实证明,鸡肝已经完全熟透,不可能有血水冒出来的。”
  
  是吗?
  
  徐新华端着一个小盆递过来,里面全都是刚捞出来的鸡肝。
  
  林旭捏着一个尝了尝,果然好嫩。
  
  鸡肝的质地比较细腻,吃在嘴里有股浓郁的鲜味,再配上卤汤的味道和恰到好处的咸味,这鸡肝做得真是不错。
  
  不愧是完美级烧鸡的卤汤,就是好用。
  
  可惜已经吃饱了,不然去楼上拿个热烧饼夹进去这么热乎乎的吃下去,绝对很舒服。
  
  “那就捞出来开卖吧,装盘时候改一下刀,别一大串上去,让顾客无从下手。”
  
  “我知道的老板,你放心好了。”
  
  林旭把盆里剩下的几个鸡肝拿出来,用刀切了一下,随即端着盘子来到服务台,递给了舒云:
  
  “新上的卤鸡肝,你们都尝尝,让服务员给顾客推荐一下。”
  
  说完,他揉揉墩墩的脑袋,上楼继续忙去了。
  
  舒云用牙签扎了一小块鸡肝尝了尝,顿时眼前一亮。
  
  味道确实不错,那几个去看电影的,看来吃不上这么美味的菜品了啊。
  
  她将盘子递给宋甜甜,让这位前台经理找一楼二楼三楼的领班,去给大家交代的同时,也尝尝鸡肝的味道,做到心中有数。
  
  宋甜甜刚走,一个高大帅气的身影就出现在了门口。
  
  多日不见的任杰走进了店里。
  
  往常他进来的时候,都径自去里面找位置坐了,但今天却有些反常的往服务台这边踱了过来。
  
  舒云有些好奇的看着这位男模一样的警察,笑着打了个招呼:
  
  “你好任警官,是来吃饭还是来找我们陈总……陈总厨的?”
  
  这会儿陈总厨远在千里之外呢,可没法过来见你。
  
  任杰笑了笑,先轻轻挠了挠墩墩的下巴,这才笑着问道:
  
  “你们陈总厨在楼上忙吗?”
  
  “没,趁着国庆节回老家了。”
  
  舒云觉得来林记之后,别的没学会,撒谎倒是越来越顺熘了。
  
  她本想说休假的,但想想服务行业都等着国庆七天回血呢,怎么在这个节骨眼上让人休假啊。
  
  所以便撒了个谎。
  
  “回老家了?”
  
  任杰有些诧异,这小帮厨,饭店最忙的时候回去,也不怕把你开除了吗?
  
  他随口问道:
  
  “陈总厨的老家是哪里的?”
  
  “呼伦草原。”
  
  任杰一愣:
  
  “真的假的?她是呼伦草原的?”
  
  舒云拿着手机,点开【好姐妹罩杯不缩水】的群聊,翻到昨天陈总发的臭美照,点开全屏给任杰看了看:
  
  “喏,刚回家就换上了蒙古袍,够漂亮吧?”
  
  任杰看了看,确实比那身不怎么合身的厨师服强得多。
  
  想想一个草原上的姑娘千里迢迢独自在京城闯荡,这期间肯定吃了很多苦,受了很多委屈。
  
  所以在店里时见不到这种笑容。
  
  也就回家了,才能放下戒备和自卑,安然享受家庭的温暖。
  
  由于先入为主的观念,使得任杰在心里脑补了一出草原姑娘在京城摸爬滚打吃尽苦头的剧情。
  
  他越想越是感慨。
  
  要是早点认识小帮厨该多好啊。
  
  又看了一下,任杰好奇的问道:
  
  “这照片,不像是手机照的啊。”
  
  舒云:“……”
  
  陈总不是说任警官是个派出所的小警察吗?
  
  这观察力,可不像派出所的民警啊。
  
  她深吸一口气,脑子里飞速旋转:
  
  “昨天陈总厨回去刚换上蒙古袍,正好有群摄影师在附近采风,她想着生日快到了,便找了一位摄影师帮拍张照片,算是给自己的生日礼物……这张照片意境和构图不错吧?花了她五百呢。”
  
  说完,舒云心里暗暗后悔。
  
  早知道不扯这么多了,等会儿再问下去,我可就没法收场了啊。
  
  不过任杰这会儿倒没有多想。
  
  而是在心里暗自滴咕:
  
  “一张照片就要五百,比交警拍照还贵呢。”
  
  念叨起交警,他脑海中不自觉就闪现出了之前在门口见到的白色跑车。
  
  这次没见到那台车,也不知道最近有没有乱停乱放。
  
  “任警官吃点什么?我让人去安排。”
  
  为了防止再被问话,舒云平复一下心情后决定换个话题。
  
  任杰指了指腰上挂着的对讲机:
  
  “我在附近巡逻呢,没法吃饭,等下班再说吧……舒经理,我有个小问题想问你,但又觉得有些冒昧……”
  
  冒昧?
  
  什么意思?
  
  舒云忍着好奇心问道:
  
  “有啥就说呗任警官,我跟陈总厨私下里可是好朋友,有啥就说,不用遮遮掩掩的。”
  
  任杰清清嗓子,小声问道:
  
  “我想问一下,陈总厨穿……穿多大码的鞋子啊?”
  
  鞋子?
  
  舒云有些诧异。
  
  什么情况?
  
  警察突然问鞋子做什么?
  
  她眉毛一挑:
  
  “任警官,你问我们家陈总厨鞋码做什么?”
  
  任杰表情变得有些扭捏起来:
  
  “我看她老是穿一双鞋,这不是天气要降温了嘛,而且她也要过生日了,就想给她买双鞋,怕买错,所以向你打听一下。”
  
  原来是这样啊。
  
  舒云说道:
  
  “我们陈总厨穿39码的运动鞋。”
  
  说完后她才反应过来。
  
  这位小警察是把我们的00001号会员陈百万当成灰姑娘了吗?
  
  但这位灰姑娘,她可一点都不灰啊。
  
  她的财力,甚至比你这个王子身价都高一大截。
  
  啧啧啧……
  
  好期待接下来的发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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