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水月萤是我第二喜欢的人。
第123章 水月萤是我第二喜欢的人。 (第1/2页)拿恩师当挡箭牌简单应付完室友后,水月萤终于回复了林初阳的消息。
「MiTSUHO」:不能直接用上一本书的主角名吗?这样衔接感才更强吧?
「FirStSUn」:不能…容易被判抄袭。
「MiTSUHO」:自己抄自己也判?
「FirStSUn」:嗯。
“嘶……”水月萤坐在桌前,摸着还在隐隐作痛的脑袋开始了思考。
哈基水是哈基水,MiTSUHO是MiTSUHO——在哈基水的身份里,她因为余夏的出现大受打击,并不打算就这样结束和林初阳的冷战;可切换到MiTSUHO的视角,“水月初阳”写下的是自己的故事,也还是那个值得她追更的作者大大。
水月萤忽然觉得这事挺有意思——兜兜转转,小林最终能求助的人,还是只有自己。
她心生一计。
「MiTSUHO」:既然是跟你有关的,不如就把笔名揉进去吧…女主名字里带“水月”,男主名字里带“初阳”,不亦乐乎?
「FirStSUn」:啊这。
光是想想,林初阳就尴尬得脚趾扣地。
在网络世界,他好不容易能为阴暗的自己披上马甲,可如此一来就全露馅了。
而且这背后的风险也是不可估量的——试想一下,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水月萤不小心看到了自己的小说、张家智不小心看到了自己的小说、林万坤不小心看到了自己的小说、甚至连林初音也不小心看到了自己的小说……
“初阳?巧了,我有个朋友也叫初阳;水月?巧了,我有个朋友也叫水月……等等,天底下怎么可能有这么巧的事?!难道说……”
不,不是这样的!
绝对不应该是这样的!
「FirStSUn」:我想拒绝....
「MiTSUHO」:无效。
「FirStSUn」:你只是个读者,你越界了。
「MiTSUHO」:那我将停止对你的打赏。
「FirStSUn」:我答应了。
真的,林初阳真的不是差那仨瓜俩枣——他只是想大胆地为自己活一次,真的。
「MiTSUHO」:那书名呢?书名想好没?
「FirStSUn」:还没。
「MiTSUHO」:废物。
接下来的一个多小时,两人围绕新书的书名、简介、以及第一章的内容展开了激烈讨论。
在书名的选择上,林初阳先是抛了个《叶上镜花》出来——“叶上”取自周邦彦《苏幕遮》里“叶上初阳”的意象,“镜花”则出自“镜花水月”。
但这个提议被MiTSUHO一口咬死。
“你把自己当大文豪了?书名取这么文青谁没事干点进来看?一寸长一寸强知豆不?给我叠满十五字!”MiTSUHO如是说道。
于是林初阳老老实实换了个更有网感的书名——《我写的小说,给你惹了不少麻烦呢》。
简介由MiTSUHO一手包办,写得很耐人寻味,悬念拉满,一看就是轻小说老书虫,林初阳自问写不出那种味道。
第一章的展开方式两人争论最久——林初阳觉得该从高考结束后的人生感悟起笔,而MiTSUHO坚持要“雷霆开头”“雷霆标题”。
「FirStSUn」:好一个“跟她表白比拿你当小菜倒灌还难”……不会第一章刚发布就进小黑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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