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风云涌动
第115章 风云涌动 (第1/2页)「如果父亲他不答应发出婚约该怎麽办?」
翠岭郡,领主府邸。
餐厅内气氛有些怪异。
路易斯看向身边那位年轻「贵人」的目光充满了忧虑。
他更换了整个府邸内外的仆从。
仅保留了宣誓亲卫。
临时新招的仆人看上去笨拙且生疏。
此外,作为副手的那位家族长辈也被路易斯以公务为由暂时派往郡城附属的庄园。
只见那位有着淡蓝色瞳孔的年轻人露出一抹稍显妖异的笑容。
「拜伦伯爵是个聪明人。」
「在他主动退位前,你别想掌握奥尔德林家族的核心权力。」
「所以,位於月河上游的麦金利家族就成了你短期内最适合依仗的势力。」
「我说过,我会帮助你的。」
年轻人强调道。
路易斯仍然显得急切。
「你们打算什麽时候动手?」
对於这个问题,年轻人却没有做出回答。
只是伸出手指抵着嘴唇「嘘」了一声。
随即双手合握在胸前,露出了虔诚的表情。
「圣父将会指引我们赢得胜利。」
「未来就在我们的手中。」
路易斯闻言,在心中不以为然。
这些神神叨叨的布莱库猴子,每一个看上去都比圣光神庙的神甫们更像神棍!
上至贵胄,下至平民都是这般不可理喻。
他用餐刀切开一块细嫩的羊颈肉塞进嘴里。
「麦金利家族同样不好对付。」
「你就这麽有把握吗?」
路易斯这家夥只遗传了拜伦伯爵的修炼天赋,论沉稳,还抵不上伯爵的一根毛。
在明眼人看来,这小子满脸都写着对权力的渴望。
这不是什麽秘密,连伯爵都能看得出来。
唯有路易斯本人还以为他将欲望掩饰得很好。
年轻人面带微笑,拿起一块圆面包蘸着白水吃。
看上去跟一位苦行僧差不多。
「此事绝不会有任何失误。」
「但你必须要拿到婚约。」
「并且赶在明年的春芽颂丰节前完婚。」
「我们会给你三个月时间,让梅丽莎怀上你的孩子。」
「如果届时她没能怀上,我们的勇士也必须会展开行动。」
年轻人咬着面包,神情从愉悦逐渐变为了严肃。
这让路易斯心中发毛。
他虽然没有什麽社交上的大智慧。
但从小他都很害怕这种变脸比翻书还快的家夥。
想要在三个月内让梅丽莎怀上身孕,那就肯定少不了辛勤播种。
所有人都知道肥胖容易让女人不那麽丰饶多产。
每每想到梅丽莎庞大的块头,路易斯都会微微颤栗。
倒不是恐惧和恶心,而是隐隐兴奋。
当年轻人提出这个计划时。
他才想起自己似乎没有骑过这麽庞大的巨马。
所以欣然同意了年轻人的计划。
年轻人不再开口,而是慢条斯理的将手中的面包吃完。
随即伸出手指,轻轻捻起掉落在桌上的面包屑放入口中。
路易斯则闷头大嚼着羊颈肉。
这是他最爱的部位。
也是羊身上最鲜嫩的一块肉,在煮透之後很轻易地就能从颈骨上吮吸下来。
春芽颂丰节是东域春季最为盛大的节日。
各地都会召开规模不等的庆典。
有时,当地的领主将组织骑士游行。
慷慨些的领主还会在城内的广场中与领民们分享盐和面包。
路易斯对於这个节日的印象平平。
年幼时父亲每隔两三年,就会在春芽颂丰节里带着他和讨厌的罗德一起上街巡游,接受民众的爱戴和欢呼。
他伴着略微模糊的童年回忆,咽下了嘴里最後一口羊颈肉,吮了吮油腻腻的手指。
盘中只剩下光洁的颈骨。
「你还是没有回答我。」
「如果我父亲拒绝了该怎麽办?」
闻言,年轻人再次微笑。
「你父亲前往御前赴任的安排,不会受到战事影响。」
「既然他离开了卡林城,那麽你为何不大胆一些呢?」
「仿造伯爵的火漆印和笔迹发出婚约,许诺一些婚後才能兑现的丰厚条件,让麦金利家族没有拒绝的理由。」
「等到你的婚事成了既定的事实,就算是拜伦伯爵也无法扭转。」
「况且真到了那个时候——」
「我的朋友,只要你按照我的话去做,我保证你能得到奥尔德林家族和麦金利家族的所有地盘。」
路易斯双目微微睁大,忍不住咽下了一口唾沫。
看得出他仍有些迟疑。
从过程来讲这就是一场背叛!
所背叛的不只是王国,同时也背叛了血脉亲情。
他的双手不可抑制的战栗起来。
既恐惧,又兴奋,脸上还泛着负疚时的潮红。
年轻人舔了舔嘴唇。
他其实什麽也没做,只是在一步步诱导出路易斯心中的疯狂。
人都是多面的。
哪怕是最光正伟岸的英雄人物,内心中照样有着或龊,或阴暗的想法。
它们在没有被引导出来的时候会乖乖蜷缩在内心的角落。
而只要引导出来,它便会让人性情大变!
不过关於针对麦金利家族的计划,他们确实早有筹备。
这是个连环计,只要成功,就能拿下麦金利和奥尔德林家族。
就在年轻人循循善诱的时候。
一位披着淡绿兜衣披风,挎着鹿角长弓的游侠迈步走来,附耳在他身旁低声说了几句。
这让年轻人的脸色微变。
随即扯起了嘴角。
「事情变得越来越有趣了。」
「圣父在上。」
「感谢您为我们带来胜利的甘美。」
「铛铛铛——」
罗德在钟响之前就起床了。
虽然还是睡在他以前的房间里,但昨晚的睡眠质量却并不高。
他发现自己居然格外想念黑滩镇的「狗窝」。
克罗恩已经做好了准备。
狮鹫海姆达尔也填饱了肚子正在空地中待命。
拜伦伯爵披着一件黑色大站在校场的空地上。
罗德在伯爵的协助下给自己套上厚厚的御寒衣物。
内里是海豹皮缝制的长衣,外边先是一件鹿皮袄,紧接着又是一件厚重的熊皮袄。
甚至还带上了半覆面的熊皮帽。
让他看上去宛若一只行走的毛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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