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同僚的试探
第五十三章:同僚的试探 (第1/2页)晨曦微露,金色的阳光穿透云层,洒在云安郡城的青石板路上,将刑捕司门前那对石狮子的影子拉得老长。
林越踏着晨露走进刑捕司时,院子里已有不少捕快在整理卷宗、擦拭刀械,见他进来,纷纷停下手中的活计,拱手行礼:“林头儿早!”
与初来时的轻视不同,如今的西城巡捕们看向林越的眼神里,多了几分敬畏与信服。李嵩案的破获,不仅让林越在郡府内名声大噪,更让西城巡捕队的地位水涨船高——往日里总被其他片区压一头的西城弟兄,如今走在刑捕司里,腰杆都挺得更直了些。
“都各司其职吧。”林越点头回应,目光扫过众人,最后落在墙角处一个正在擦拭佩刀的老捕快身上。
那老捕快名叫郑奎,在刑捕司待了近二十年,论资历比总捕头王烈还要老,只是性子耿直,不善钻营,至今仍是个普通捕快。当初林越刚上任时,便是郑奎带头刁难,觉得一个从县城来的小子不配管他们郡城的捕快。
但此刻,郑奎感受到林越的目光,竟有些不自然地低下头,加快了擦刀的动作。那日林越追查李嵩案时,是他偷偷递上了监视记录,而林越也并未因此拿捏他,反而在分配差事时,特意将西城最棘手的“泼皮巷”交给了他——那地方鱼龙混杂,郑奎早年在那里混过,熟门熟路,很快便整治得服服帖帖。
“郑老哥,”林越走过去,递给他一个油纸包,“昨日路过‘张记包子铺’,见他家新出了蟹黄包,想着你爱吃,便多买了几个。”
郑奎一愣,接过油纸包,入手温热,鼻尖萦绕着浓郁的香气。他黝黑的脸上泛起一丝羞赧,挠了挠头:“林头儿,这……这怎么好意思。”
“都是自家弟兄,客气什么。”林越拍了拍他的肩膀,“泼皮巷那边还得劳你多盯着,有麻烦随时找我。”
“哎!放心吧林头儿!”郑奎重重点头,看着林越的背影,眼中最后一丝芥蒂也烟消云散。
林越刚走进自己的公房,还没来得及坐下,门外便传来一阵略显尖锐的笑声:“林老弟可真是越来越风光了,这西城的弟兄们,如今看你的眼神,比看总捕头都热切呢。”
话音未落,一个身材微胖、穿着锦色捕快服的中年汉子便摇着扇子走了进来。他约莫四十岁上下,脸上挂着看似和煦的笑容,眼神深处却藏着几分算计,正是分管北城的巡捕长,刘成。
刘成在刑捕司的资历仅次于王烈,论职位与林越同级,但论人脉,却比林越深厚得多——他姐夫是郡府的户曹参军,在郡城官场里颇有脸面。往日里,刑捕司的大小功劳,几乎都被他揽去大半,如今林越异军突起,他心里自然不是滋味。
“刘老哥说笑了。”林越不动声色地给他倒了杯茶,“我不过是运气好,破了个案子,哪敢跟总捕头比。”
“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嘛。”刘成接过茶杯,轻轻抿了一口,话锋一转,“说起来,老弟刚破了大案,正是锐气正盛的时候,哥哥这里正好有个棘手的案子,想劳烦老弟出手相助,不知老弟肯不肯赏脸?”
林越心中了然。他来刑捕司这些日子,早已摸清了刘成的性子——此人极好面子,又爱推卸责任,但凡棘手难办的案子,从不会自己接手。如今他主动上门“求助”,十有八九是这案子难办至极,想让自己出丑。
“刘老哥客气了,都是为郡府效力,谈不上劳烦。”林越淡淡道,“不知是什么案子?”
刘成脸上的笑容更盛:“是这样的,这半个月来,北城接连失踪了三个孩童,都是七八岁的年纪,家境贫寒。家属报官后,我派人查了许久,却连一点线索都没摸到。这案子闹得沸沸扬扬,连郡尉都过问了,哥哥我实在是头疼得很。”
他叹了口气,故作无奈地说:“老弟你破案如神,连李嵩那样的案子都能拿下,这点小事对你来说,肯定不在话下。就当哥哥求你了,帮哥哥这个忙,日后有什么好处,哥哥绝不会忘了你。”
这番话说得漂亮,既捧了林越,又将了他一军——若是林越拒绝,便是不给面子,传出去难免落个“刚愎自用”的名声;若是接下,这案子本就棘手,一旦办砸,正好让他颜面扫地。
林越看着刘成眼中一闪而过的得意,心中冷笑,面上却不动声色:“孩童失踪案事关重大,既然刘老哥开口了,小弟自然义不容辞。不知卷宗在哪?我先看看。”
刘成没想到林越如此干脆,愣了一下,随即笑道:“老弟果然爽快!卷宗我已经带来了,就在这儿。”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卷宗袋,放在桌上,“那这案子就拜托老弟了,需要什么人手、资源,尽管开口,哥哥一定全力支持!”
说罢,他也不多留,摇着扇子便告辞离去,出门时,嘴角还挂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
林越拿起卷宗袋,倒出里面的几张纸,仔细看了起来。
卷宗上的记录很简略:
第一个失踪的孩童叫狗蛋,男,七岁,家住北城贫民窟的破庙街,半月前在街边玩耍时失踪,当时其母正在附近洗衣服,不过一炷香的功夫,回头便不见了孩子。
第二个失踪的孩童叫丫丫,女,六岁,家住北城的茅草巷,十天前跟着父亲去集市买东西,在人群中走散,再也没回来。
第三个失踪的孩童叫小石头,男,八岁,家住北城的煤场附近,三天前去给父亲送午饭,走到半路便没了踪迹。
三个孩子的共同点是:家境贫寒,失踪地点都在北城的贫民区,失踪时都没有目击者,现场也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半个月失踪三个,刘成竟然才上报?”林越眉头微皱。按刑捕司的规矩,孩童失踪案属于紧急案件,需立刻上报郡尉府,并全司协查,刘成却压了半个月,显然是想自己悄悄解决,没成想越拖越糟。
更让他在意的是,卷宗上附着三个孩子的画像——都是面黄肌瘦,穿着打满补丁的衣服,眼神里带着与年龄不符的怯懦。这让他想起了前世在新闻里看到的那些被拐儿童,心中不由升起一丝怒意。
“不管刘成安的什么心,这案子,我管定了。”林越将卷宗收好,起身走出公房,“周勇,备马,跟我去北城。”
半个时辰后,林越和周勇骑马来到了北城的破庙街。
与西城相比,北城的景象要萧条得多。这里是郡城贫民的聚居地,低矮的土坯房挤挤挨挨,街道上污水横流,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难闻的酸臭味。偶尔能看到几个面黄肌瘦的孩童,光着脚丫在泥地里追逐,眼神警惕地看着外来者。
“林头儿,这地方我来过几次,乱得很。”周勇皱着眉说,“住在这里的不是拾荒的,就是打零工的,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消息灵通得很,但也嘴严得很,想从他们嘴里套话,不容易。”
林越点了点头,翻身下马,走到路边一个正在缝补破鞋的老婆婆面前,拱手问道:“老人家,请问狗蛋家怎么走?”
老婆婆抬起浑浊的眼睛,打量了他们一番,警惕地问:“你们是……官差?”
“是的,我们来问问狗蛋失踪的事。”林越拿出腰牌。
老婆婆叹了口气,放下手中的活计,指了指不远处一间快要塌掉的土坯房:“就在那儿,他娘自从娃丢了,就没吃过一顿饱饭,天天以泪洗面,可怜得很。”
林越道了声谢,带着周勇走到那间土坯房门口。房门虚掩着,里面传来压抑的哭声。
他轻轻推开门,只见一个穿着破旧麻布衫的妇人正坐在土炕上,手里拿着一件小小的、打满补丁的衣服,哭得撕心裂肺。她的眼睛红肿不堪,头发散乱,脸上布满了憔悴的皱纹,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老了十岁不止。
“你是狗蛋的娘?”林越轻声问道。
妇人抬起头,看到林越身上的捕快服,眼中先是闪过一丝希望,随即又黯淡下去,沙哑着嗓子说:“是……官爷,你们找到我的狗蛋了吗?他才七岁啊,连口热乎饭都没吃过几顿,要是被人贩子拐走了,可怎么活啊……”
“我们正在查,你再仔细想想,狗蛋失踪那天,有没有什么异常?比如看到陌生人,或者听到奇怪的声音?”林越在她对面坐下,语气尽量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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