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教她开枪
第三十七章 教她开枪 (第1/2页)为什么会这样?
他确定自己已经够谨慎了,连袖子都提前挽了起来,除了刀子扎进脑袋的钝音以外,他再没制造出任何声音!
但就算如此,他居然还是被便利店里的丧尸发现了,这到底是为什么?
难道丧尸对突然响起的钝音敏感性超过人类,而对普通声音比如风声虫声呼吸声之类的敏感性小于人类?
可惜,眼下的情况根本没有思索原因的时间。
当加文和丧尸的开始对视的一瞬间后,店内的丧尸便开始行动起来,直线朝加文方向冲去,直直撞向玻璃橱窗!
加文则第一时间冲向便利店门,抓紧观察丧尸的站位。
一眼过后,加文确定,他和丧尸之间并没有多余障碍,只要不让丧尸撞在橱窗上以至于撞破玻璃,那他就可以安全的干掉丧尸!
本能在为加文做出决断之后,他立马变更冲刺角度,让自己平行于便利店橱窗开始奔跑,他要延长丧尸撞到玻璃的时间。
此时,他距离便利店门大约十三米。
丧尸距离便利店门则只有四米多一点,而距离橱窗则只有不到两米!
所以,他必须最快速度改变丧尸的追击方向,逼迫丧尸调整脚步来拖延时间,他才能抢出那不到一秒的时间差,阻止丧尸撞上橱窗!
而加文平行着橱窗跑向大门时,丧尸追击方向果然跟随加文做出改变。
原本,丧尸还想直接冲向加文,也就会在一秒多以后撞上橱窗。
但加文平行橱窗奔跑,比斜线跑向便利店门,能更快调动丧尸视线和追击方向。
只见丧尸的脖子在随加文转动超过三十度角以后,他硬生生在橱窗前不到一米的位置调整方向。
滋啦!
丧尸的鞋子立马在便利店地板上发出摩擦声,可见丧尸一旦开始追击,那真是连吃奶的劲儿都使了出来!
就靠这次摩擦和转身,加文抢出一秒时间,便落下丧尸超过八米,距离便利店门只剩两步之隔。
他赶紧垫步转身,飞快扑到便利店门前,抓住两扇大门狠命一拽。
哗……
没时间把便利店门固定好,丧尸便已经扑到门口。
看着丧尸扑击的方向,再看看便利店门正前方并没有货架阻拦的小片空间,加文猛的飞起一脚,狠狠蹬在丧尸肚子上,避免丧尸撞到玻璃门框!
丧尸直接被这一脚蹬飞,在地板上滑出三米,嘶吼着想要起身。
加文则趁店门还没自动回弹到关闭的功夫,扑进店里双手持刀,直接跪骑在丧尸身上,闭紧嘴巴一刀又一刀的捅在丧尸脸上。
一连捅了六刀,他才长出口气,将刀丛丧尸鼻翼处拔出,用丧尸的衣服仔细擦了擦血。
基本将刀刃擦净之后,加文站起身来,去一旁的货架找来湿巾,到不远处的镜子前照了照。
果然,这一次他离丧尸太近,难免有血点飞溅到他的脸上。
此时,镜子里那张顶着暗金色背头,长相格外德州牛仔的男人,看上去居然有些像某大镖客游戏中一个叫亚瑟·摩根的角色。
区别则是他比亚瑟摩根更英俊一些,而他脸上和脖子上也没有传统牛仔大多具备的高原红。
红脖子牛仔这种存在,只会出现在西部高原上。
德州地理环境比较多样,其中东边的一半都是比邻东海岸的平原地区,而西边的一半则是爱德华兹高原的一部分。
所以,德州只有长期居住在西边高原上的人,才会成为美利坚著名的红脖子。
而德州东边,也就是达拉斯,休斯顿和圣安东尼奥三角区。
那里的人被东海岸的潮湿空气养的白白胖胖。
看清脸上血液的位置以后,加文拿出湿巾,一点一点的将血擦拭干净。
这还不够,他接着还找来纸巾沾着酒精,又擦了不止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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