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1章 《章武律》
第361章 《章武律》 (第1/2页)大汉律法,其源头还是脱胎于《法经》的《九章律》。
但随着之后各式各样新的问题出现,《九章律》显然已经不足以支撑国家以及百姓对于律法的需求。
故此,除了《九章律》,日后还增加了叔孙通的《傍章》十八篇,张汤的《越宫律》二十七篇,赵禹的《朝律》七篇,又有《令甲》三百余篇,以及鲍昱关于嫁娶辞讼的《法比都目》,总共九百零六卷。
汉律如今繁琐到了什么地步?
后汉和帝时,廷尉陈宠说当时就有死罪六百一十条,耐罪一千六百九十八条,赎罪以下二千六百八十一条……
如此繁杂的律法,已经堪称恐怖!
而律法既然这般繁琐,那显然也就没有了遵守的必要。
比如如果现在只有针对停车的一条律法,就是不准停在道路中央,那大家当然都会遵守这条法律。
可倘若法律是停车的时候不仅不能停在道路中央,而且还要规定停车时要穿什么衣服,要行什么礼仪,甚至停完车要演奏什么音乐,那自然就无人去遵守。
而无人遵守的法律,自然就丧失了其功效。
最可怕的是,因为道德与法治的相互融合,以及官吏都熟悉了《春秋决狱比》中的判刑方式,所以大部分地区的刑法其实都是地方官员有着对法律的全部解释权!
比如“穷恶尽逆,绝弃人理”这样的律令。
可“人理”究竟是个什么东西,谁也说不清。
毕竟大汉以忠孝治国。父母便是将孩子给埋了,那也不能算违背人理;反之,孩子若是敢辱骂殴打父母,那可是妥妥的大逆!
这些,都是现存于《汉律》中的问题,同时也是刘邈不得不面对,甚至不得不妥协的问题。
但显然,刘邈不想一个人面对如此纠结复杂的问题。
一如高祖将制订《九章律》的任务交给了萧何;刘邈也是叫来了如今大汉帝国绝对的精英商讨此事。
众人一听到刘邈要他们修订法律,自然知道这是一件麻烦事。
不提什么“法律”与“道德”之间的高深关系,单单是整理廷尉刘宠口中那“死罪六百一十条,耐罪一千六百九十八条,赎罪以下二千六百八十一条”就是一个极为浩瀚的工程!
但群臣也知道,这个苦,他们不吃不行……
庞统甚至抱怨道:“当陛下的官,可是真累啊!”
看看后汉时的官吏多轻松?
每日到衙门,接待接待客人,读些先圣经典,附庸风雅一番,过的要多滋润有多滋润!
怎么到了刘邈这里,还能真让他们干活呢?
而当刘邈听到此事后,据说直接提着剑朝庞统砍去,将庞统从殿首追到了殿尾,最后还是陈瑀抱住刘邈,在刘邈耳边一个劲说:“蒜鸟!蒜鸟!”,这才让刘邈没有砍到庞统。
事后,庞统也乖乖过来和刘邈道歉。
刘邈本来是真的想砍了庞统的,但是随即很快就冷静下来。
“是朕搞错了。”
相信官吏,相信士大夫们都是理想主义者?相信他们都能为了大汉,为了百姓去死?相信他们将圣人之言奉为圭臬?
刘邈要是信了,那刘邈才是真的傻子!
刘邈不排除官吏中有诸葛亮这样的楷模。
但楷模之所以是楷模,就是其存量优异且罕见。
如果真将其视作官员的常态,那要么是刘邈读书读傻了,要么是被这些人给蒙骗了。
但好在……
一来,刘邈不读书!
二来,天天去女闾听那帮人吹牛,这帮官吏什么尿性他还能不知道?
“是得想个法子!”
刘邈将自己的想法告知群臣的时候,群臣第一个反应就是——
陛下疯了!
“可于律法上规定,凡年满六十者及仕龄达到三十者,每月可领钱一百。”
“……”
便是身为三公的王朗都谏言道:“陛下,此虽仁政,然何以钱为?”
王朗相信,这条律令一旦真的发布,会让底层小吏都对刘邈感恩戴德。
而供养六十岁以上老者这一条,也会极大减轻百姓负担。
但是!但是!
何以钱为?
钱呢???
不打仗了?不北伐了?不统一了?
大汉如今的府库固然充裕,但那也不是经不住刘邈这么折腾!
而刘邈对群臣的反应则有些奇怪。
只因此时参与修订律令的官吏中,有大部分都是可以享受这项政策的。
明明是给他们发钱,刘邈身为天子都还没来得及心疼,怎么他们反而还心疼上了?
刘邈也是颇为无奈。
“朕当年说过,使老者有所养。”
“可陛下没说过是这样养啊!”
“可朕已经说了,你让朕怎么办?”
眼看刘邈又要耍流氓,便是张昭也忍不住劝阻起来:“陛下,此事,其实可以暂且缓缓。”
“如今天下尚未平定,北方尚有逆贼。若是骤然施行这样的政令,恐怕会有大祸!”
即便是张昭,也不同意施行这样的“仁政”。
诚然,如此规定,能够缓解官吏的贪污,缓解百姓的养老难题,使得青壮没有后顾之忧,可以更加轻松的投入到生产当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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