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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章 李兆廷,好兄弟,我真没出卖你……

第273章 李兆廷,好兄弟,我真没出卖你…… (第1/2页)

……
  
  混江湖的都知道,老人、女人、残疾人最不好惹,尤其是老侏儒。
  
  侏儒手脚短小,体小力弱,比武争胜处于绝对劣势,能活七十岁,要么有高深武功,要么精通毒药暗器。
  
  王大小姐也是这么想的。
  
  面对三个穿着打扮异常,有久居高位的气质,凶神恶煞的老侏儒,出手便是强攻,霸王枪卷动一股旋风,带着推山举鼎的霸王神力轰向焦降魂。
  
  焦降魂擅长爪法,一对利爪涂抹见血封喉的剧毒,常人与他交手,只要被指甲划破皮肤,顿时手脚无力。
  
  开战之前,焦降魂觉得自己能以轻功贴近王大小姐,贴身近战,霸王枪施展不便,然后一爪掐住她喉咙。
  
  开战之后,焦降魂才知道,自己想的太多了,一寸长,一寸强,凭什么让你拉近距离,你怎么拉近距离?
  
  这不是海战!
  
  不能把船靠过去!
  
  王大小姐继承无崖子全部功力,再加上天生神力,气血旺盛,挥枪时带动的劲风,就让焦降魂站立不稳。
  
  站不稳,如何施展轻功?
  
  不等焦降魂挥洒毒雾,霸王枪已经落在头顶,只听得咔嚓一声,焦降魂矮小的身体碎裂成一团血雾,断肢碎骨射向其余两人,王大小姐一击得手,只觉得全身畅快,气血如烈火熔岩。
  
  “呼!”
  
  霸王枪风车般挥舞,一记势大力沉的横扫千军,轰向于百喜腰肋。
  
  于百喜心中惊骇,正想跑路,却发现霸王枪如影随形,自己无处可退,有心以命换命,小胳膊小腿,如何越过一丈长的霸王枪,攻击王大小姐?
  
  北冥神功练到高深处,能自动形成护体罡气,哪怕处于无意识状态,只要被人偷袭,也能化解大半损伤。
  
  毒抗更是直接拉到满级。
  
  就算有丁春秋级别的毒术,想伤到王大小姐,也只能求老天保佑。
  
  “轰!”
  
  于百喜被拦腰打成两截,霸王枪速度没有丝毫减缓,威能提升两三分,比汽车驶过减速带更加轻松随意。
  
  费连环再也无法“连环”了,他拼尽全力后退数步,连续懒驴打滚,避过王大小姐一击,苦笑一声,从衣袖掏出一把匕首,狠狠刺入自己咽喉。
  
  既然必死无疑,不如求个全尸。
  
  霸王枪的威力太恐怖了。
  
  擦到就伤,碰到就死,随随便便一招横扫,就能把敌人轰成血雾。
  
  什么勤学苦练,什么以伤换伤,什么殊死搏杀,什么海盗凶悍,全都变得微不足道,连求饶都喊不出来。
  
  费连环这种杀人无数,做了数十年海盗的凶人,被王大小姐两招吓得失去抵抗意志,不敢逃,不敢反击。
  
  唯一能做的,就是在王大小姐挥枪刺向他胸口之前,横刀自刎,至少能留下一具全尸,不会被轰成血雾。
  
  王大小姐意犹未尽的收起枪。
  
  “看他们的装束,还以为是作恶多端的老魔头,能与我大战三百回合,没想到两招就躺下了,真是废物!”
  
  “霸王枪讲究力量、气势、勇气,你天生神力,性格悍勇,唯独功力相对较弱,补全内功短板后,就算我想胜过你的霸王枪,也需要六七十招。”
  
  “那是因为夫君怜香惜玉,不舍得对我下重手,只想用招数取胜。”
  
  “任何有脑子的人,绝对不会用一把软剑与霸王枪以硬碰硬,另外,我最喜欢对你下重手,没感觉到吗?”
  
  “嗯~别教坏小孩子!”
  
  “他被吓晕了。”
  
  小鹰双眼翻白,晕倒在地。
  
  他能看出李兆廷是顶尖高手,没想到看起来大大咧咧、嘻嘻哈哈、非常喜感的姐姐,抄起一把丈二长枪,一枪把人轰成血雾,遍地都是碎骨头。
  
  小鹰并非凡俗之辈,自幼跟随父亲躲避追杀,但从未见过如此爆裂、如此凶猛的枪法,当场吓晕了过去。
  
  事实上,王大小姐留手了。
  
  霸王枪是沙场兵刃。
  
  冲锋陷阵,千军辟易,所向披靡。
  
  试想一下,千军万马相互厮杀,放眼望去,到处都是敌人,挥枪横扫,这不是割麦子,这是“压路机”。
  
  霸王枪全力冲锋起来,相当于一辆坦克碾压而至,谁敢直撄其锋?
  
  倘若王大小姐爆发全部力量,这座鸡毛小店,会被一枪轰成废墟,连带着后院的猪圈和菜畦都会被掀翻。
  
  对付霸王枪的方法就是,不要让霸王枪冲起来,要打断对方蓄势。
  
  王大小姐不怕被打断。
  
  她可以用凌波微步闪避进攻,借助凌波微步的特性,不断积蓄力量,只需跑两圈,就能积攒澎湃的力量。
  
  “勤伯,往常你总是偷懒,今天要勤快些,把这些尸体收拾干净。”
  
  “多谢……多谢大侠!”
  
  “还有一件事,把我到达药王谷的消息传出去,你告诉贺誉,无论贺誉想做什么事,必须先过我这一关!”
  
  李兆廷起身准备离开客栈。
  
  “你算什么东西?留下名号!”
  
  一个四五十岁年纪,衣着普通的老穷酸出现在客栈外,手中提着一串黄金打造的骷髅头,他叫金善和,在江湖中的名号是金无常、金不打、金煞星,十年前江湖有名的杀手,被贺誉招揽,在海外享乐十年,从未履足中原。
  
  武功是杀手的根基。
  
  金无常喝酒享乐不会过度。
  
  他的武功不仅没有落下,反而变得越来越强,他穿着像是酸秀才,但他一个字也不认识,这么多的外号,他最喜欢金不打,他不打人,只杀人。
  
  杀对贺誉有威胁的人。
  
  他是贺誉麾下第一疯狗!
  
  金无常不认识李兆廷,也没见到李兆廷动武,听李兆廷口出狂言,当场出言讥讽,要用李兆廷的命祭旗。
  
  看到金无常,勤伯先是一愣,转而放心的收拾尸体,金无常根本不知道他招惹的是什么人,一只无常小鬼,竟敢得罪太岁爷,当真是活腻歪了!
  
  王大小姐兴致勃勃的想出手。
  
  李兆廷拉住王大小姐的手:“我需要他帮忙传信,不可以杀掉他。”
  
  王大小姐嘟着嘴退下。
  
  晚上向李兆廷讨要补偿。
  
  李兆廷笑道:“你听好了,我会一剑斩去你的右臂,我只出一招。”
  
  “哼!狂妄自大,死不……”
  
  金无常猛地冲向李兆廷。
  
  他本就没打算把话说完。
  
  转移注意力是杀手的拿手好戏,金灿灿的骷髅头是转移注意力的!
  
  偷袭是杀手的身体本能,说半句话吸引李兆廷,随即从腰间拔剑。
  
  软剑!
  
  快如闪电的软剑!
  
  剑光一闪而过。
  
  一条手臂飞向半空。
  
  金无常先是觉得身体一轻,转而感觉到疼痛,紧跟着鲜血喷涌,金无常哀嚎着倒在地上,满脸都是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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