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三易回河
第220章 三易回河 (第2/2页)陆北顾顿了顿,看到宋庠没说话,心中稍定,继续说道。
“其二,‘任之未专’。六塔河工程耗资巨万,征夫上万,干系如此重大,本当委任德才兼备、威望素著之大员坐镇统筹。然观邸报所载,李仲昌等人位卑权轻,恐难压服地方,协调诸州。且工程期间,朝中争议不断,掣肘甚多,主持者难免瞻前顾后,仓促行事以求速效,此乃朝廷在重大工程‘事权不明,主事者位卑力薄’之失。”
“其三,‘责之未明’。李仲昌等人渎职酿祸,自当严惩,然邸报所言‘追查’、‘遣使勘察’,皆为事后补救。学生以为,更深之弊在于‘事前权责不明’!若朝廷能于工程伊始,便明确主持者、参与者之权责范围,赏罚分明,使其知利害之重,或能稍抑其贪功冒进之心。‘功成则赏,事败则罚’,此乃常理,然‘罚’之依据,在于事前之‘责’是否清晰可循。否则,追责难免沦为形式,或仅止于惩办几人,于国事无补。”
轩榭内一片寂静,唯有窗外池水轻拍岸石的微响。
陆北顾这番剖析,没有纠缠于具体人物的功过是非,而是直指制度层面的缺失。
决策机制不明确、事权配置不合理、责任追溯不清晰。
这正是宋庠昨日所强调的“体国经野”之思,超越了简单的指摘,展现出一种建设性的、务实的视野。
宋庠捻着胡须,沉默了数息。
他原本以为陆北顾能点出“急于求成”、“用人不当”已是难得,未曾想此子竟能如此敏锐地抓住“决策机制”这个核心。
这已非寻常举子的见识,隐隐有了几分洞悉世务的味道了。
“立意尚可。”宋庠缓缓开口,语气听不出太多波澜,但目光中的审视意味更浓了,“那‘务实可行’的善后之策呢?灾情如火,流民嗷嗷,朝廷当务之急该如何?长远之河务,又该如何绸缪?”
这第二问,才是真正的考验。
空谈制度容易,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才是真本事。
陆北顾思索了片刻,解决方案的思考方向,无非就三个。
首先,黄河宽二百余步,六塔河才四十余步,强行把黄河的水导入六塔河泄洪,已经导致了原有的黄河东堤被冲垮,只有西堤尚算完整,肯定是要从河防本身上面来考虑。
其次,因为李仲昌的豆腐渣工程,靠近六塔河的百姓因此丧失生计者达三万户,齐、博、德、棣、滨五州之民都受到影响,可以说民生方面的后果极为恶劣,这些受灾百姓也不能不考虑。
最后,则是六塔河工程本来是出于省钱目的才搞的,如今非但没有省钱,反而要花更多的钱.未来几年,河北税赋要减免一百七十万石,才能保证河北百姓不起来造反,这就相当于“举天下所得以奉养河北”,所以大宋在财政方面的切实压力也要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