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3章 真假报告单(今天有加更)
第683章 真假报告单(今天有加更) (第2/2页)沈家乐连忙翻了下笔录说:「九阳男科专科医院。」
「这种男科专科医院,基本上都是私人医院,主要治疗男性阳痿、早泄、短小等等,这种地方就不是看病的,就是做生意的。把治病当成生意来做的地方,哪里还有什麽节操可言呢。」周奕说。
或许在二十几年後,大多数人对这种所谓的专科医院都有清醒的认知了。
但九十年代,是专科医院刚刚兴起的时候,它们凭藉GG和服务优势,把患者唬得一愣一愣的,赚得自然也是盆满钵满。
沈家乐道:「我明白了,金玲玲收买了医生,开了假的检测报告。」
周奕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说:「这就得请这位金女士自己承认了。」
侯堃立马会意,拿起电话说:「我跟那边的同事联系下,请他们再进一步调查一下。」周奕揉了揉太阳穴,耳边似乎隐隐还能听到刚才那个孩子哭泣吵闹的声音。
叹了口气,有的孩子出生就在罗马,有的孩子却开局就是天崩。
这样的孩子长大了,搞不好也会走上歧途。
人呐。
三天後,南方警方那边传来了最新的审讯记录。
这次不光审了金玲玲本人,还顺便审了那位孩子的亲爹张德全。
由於已经有了明确的提示,所以再次审讯时民警目标明确,加上这次审讯对象是两个人,没费多少功夫就审出个所以然来了。
原来在跟齐大志之前,这个金玲玲就已经跟张德全好了。
这个张德全之前是夜总会看场子的,也就是俗称的打手。
两人的关系介於情侣和炮友之间,毕竟在那种地方本来就不存在真爱,都是利益和算计。
金玲玲跟了齐大志之後,便离开了夜总会,开始当一只金丝雀。
但正因为没有感情,所以她跟大自己十八岁的齐大志根本聊不到一块儿去。齐大志的生意也不只是在当地一个地方有,还有其他地方的工程,所以深闺寂寞的她,就偷偷跟过去那个年轻力壮的老相好张德全又勾搭上了。
就像周奕猜测的一样,齐大志花钱包养她,她又拿钱养小白脸。
关於怀孕,其实不是意外,而是她和张德全算计好的,就是为了有更充足的理由让金玲玲上位,然後再想办法把齐大志的所有钱都骗到手。
到时候两人再带着孩子远走高飞,逍遥自在。
可没想到,在金玲玲把这个喜讯告知齐大志的时候,居然遭到了齐大志的毒打,因为他说自己没有生育能力。
但金玲玲终究是十八岁就出来混夜场的女人,这点小聪明还是有的,当时就急中生智把责任扣到了曾美华的头上,指责肯定是曾美华不能生,骗了齐大志。
还要拉着齐大志去医院证明自己的清白。
或许是她的挑拨刺激到了齐大志敏感的神经,毕竟哪个男人愿意承认是自己不行,这关乎到尊严问题。
而且,也或许是齐大志不想再让曾美华站在道德高地上了。
所以他答应了去医院检查。
至於为什麽去这家九阳专科医院,原因也再简单不过,她在里面认识人。
她的一个小姐妹,跟了里面的一名医生,而且还母凭子贵成功上位了。所以齐大志就着了道,被一张假报告给忽悠住了。
然後直接酿成了惨剧。
很多下海经商的男人,在陡然乍富之後,出去花天酒地、寻花问柳是不可避免的。
但大多数不会轻易马上选择离婚,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当然更多还是利益和心理考量。
比如怕打官司分财产,比如要顾及面子,还有的就是喜欢「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
齐大志是个好面子的人,这点从他跟自己母亲吵架就能看得出来,所以如果没有金玲玲这一出闹剧,齐大志恐怕是不会和曾美华离婚的。
而且有个家在那儿,也方便自己老了玩不动了,有个归宿。
当年曾美华给了他一张真报告,维持了十几年的婚姻。
现如今金玲玲给了他一张假报告,替他引来了杀身之祸。
齐大志真是可悲又可怜。
因为金玲玲心知肚明齐大志不能生,所以在齐大志失踪後,她才不敢去武光找对方,更不敢报警。
这就是隐藏在第一次录口供里,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心虚的根本原因。她不敢问,生怕是齐大志报的警,来找自己算帐的。
不过,事情虽然查清楚了,可从法律的角度而言,金玲玲却并没有什麽违法行为。
首先,齐大志包养她,只属於道德问题。包养期间她得到的钱,也都属于赠予。
其次,她虽然夥同他人伪造了齐大志的精子检测报告,但这个属於个人纠纷,除非齐大志提起诉讼告她。不过估计阎王爷不管这种破事。
最後,她的挑唆和行为固然是引发齐大志被害的因果关系,但这个因果是间接的,而且她本人对齐大志的遇害也毫不知情。
所以当地警方顶多就是象徵性地批评教育一番,让她多替孩子想想,以後走正道。
不过这种人的人生轨迹,大概率是好不了了。
当然这个金玲玲的事,只能算是这起乾屍案的後话。
因为那个时候,武光的案子,已经差不多都尘埃落定了。
自那之後,一直到九七年年底,整个武光都太平无事,再也没有发生什麽大案子。
周奕也「沦落」到了每天喝茶看报的清闲之中,就等着调任结束,回宏城述职了。
乾屍案真正的後续,其实是关於齐帅的身世。本来周奕只是想搞清楚齐帅这个孩子当年到底是从哪儿冒出来的,所以才一直揪着不放。
只是没想到,查着查着,却有了一些更惊人的收获。
而且这案子,居然和周奕一直想搞清楚的另一宗案子,有了千丝万缕的关联。
就是陈彦军杀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