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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6章 美人心计

第446章 美人心计 (第2/2页)

她看着曹胜,直直地看了一会,露出有些羞涩的笑容,轻声问:“曹、曹哥,那天、那天晚上的事,你、你真的不记得了吗?”
  
  曹胜:“???”
  
  他微笑摇头。
  
  她看着他,蹙眉想了想,又问:“你应该有点印象吧?你、你觉得那天晚上,我们、我们谁表现更好呀?”
  
  曹胜:“……”
  
  她醉了,曹胜却还远没到醉的程度。
  
  见她言辞已经大胆到这个程度,他就不想继续留在这儿了。
  
  起身给她泡了杯茶。
  
  而他在给她泡茶的时候,她却起身,扶着墙摇摇晃晃地来到他身旁,醉眼迷离地斜睨着他,笑嘻嘻地问:“曹哥,你那么有名,一定有很多女书迷吧?你、你和女书迷约过会吗?约会的时候,你们、你们有没有做点什么呀?”
  
  曹胜:“……”
  
  他转过身来,将刚泡好的茶,递到她面前。
  
  “喝杯茶吧!”
  
  “谢、谢谢!”
  
  她伸手接过茶杯,曹胜松手,她烫得惊叫一声,双手一松,茶杯掉落到地,热茶飞溅到她和曹胜腿上。
  
  “啊啊……”
  
  她顿时连连跳脚痛呼。
  
  曹胜也连退几步,被烫得龇牙咧嘴。
  
  好在冬天他俩都穿着长裤,要不然就这一下,小腿上的皮肯定会被烫伤。
  
  但即便如此,他俩下意识蹲下来,卷起裤脚检查各自小腿的时候,还是发现自己的小腿有被烫出大小不一的红印。
  
  当然,好处也是有的。
  
  阿萨眼神清醒了,醉意消退了不少。
  
  两人抬头,看向对方。
  
  她不好意思道歉,“对不起呀,曹哥,我、我不是故意的。”
  
  曹胜:“是我的错,刚才茶杯那么烫,我不该递给你的。”
  
  阿萨:“你不要紧吧?要不我去给你买点烫伤膏来抹一下?”
  
  曹胜起身,“我让助理去买吧!你的身份还是别抛头露面了。”
  
  阿萨:“这……行吧!真是抱歉,我真不是故意的。”
  
  曹胜笑笑,“你吃好了吗?”
  
  阿萨点点头,“嗯,我吃得差不多了,你、你呢?”
  
  曹胜:“我也吃好了,那我就先走了?回头再见?”
  
  阿萨:“啊?您、您这就要走了吗?要不,再坐会儿吧?”
  
  曹胜:“不了,我还有事,下次再见!”
  
  说着,他摆摆手,往门口走去,阿萨亦步亦趋地送他。
  
  下楼的时候,曹胜拨通孙亮的电话。
  
  “去给我买两支烫伤膏,一支送到416房间。”
  
  416是阿萨住的房间。
  
  他皮糙肉厚,其实不需要抹烫伤膏,但她细皮嫩肉,所以,他觉得有必要买烫伤膏。
  
  416房间。
  
  阿萨坐回餐桌旁,看着桌上吃剩的酒菜,懊恼地抬手拍了拍脑门,两肩一垮,自语道:“真是笨死了!好不容易创造的机会,就这么搞砸了,怎么办?怎么办?接下来,他还会来见我吗?还会来吗?”
  
  其实,她并没有表面上那么单纯。
  
  读书的时候,她看到这么一句话: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这句话曾让她沉思很久。
  
  一方面,她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另一方面,她又觉得自己不够卑鄙,恐怕拿不到卑鄙者的通行证,同时,自己又不够高尚,死后恐怕没可能在自己的墓碑上,刻上高尚的墓志铭。
  
  那……
  
  我能拿到什么通行证呢?
  
  港澳台通行证?
  
  那个通行证,很多人都能拿到。
  
  有什么独属于我的通行证呢?
  
  我不够卑鄙,也不够高尚……那我够什么?
  
  这个问题,她思考了好几天。
  
  直到某天清晨,她起床在洗漱台前照镜子的时候,看见镜子里的自己那张天真可爱的俏脸,她才突然有所领悟。
  
  ——谁说只有卑鄙者的通行证?我这样的,难道就没有天真可爱的通行证吗?
  
  每个人,都该有属于自己风格的通行证!
  
  性感的,可以用性感通行。
  
  智慧的,可以用智慧通行。
  
  平平无奇的,也可以用平平无奇通行。
  
  关键是善用自己的特点。
  
  从那以后,她开始学会善用自己的天真可爱,也学会保持自己的天真可爱。
  
  然后……诸事顺遂、一路畅通。
  
  进了英黄公司,和钟俽潼组建了她俩的组合,然后一年内连发两张专辑,在香江已经积累出一批属于她们的粉丝,公司上下很多人都对她们这个组合很欣赏很看好。
  
  特别是英黄的老总,已经在会上宣布接下来一年,力捧她们组合。
  
  她知道很多人很疑惑她这样的,凭什么能签约英黄?并且得到英黄的力捧?
  
  论容貌、身材、气质,她都算不上大美女。
  
  娱乐圈,比她漂亮的比比皆是。
  
  英黄内部,比她漂亮的也不在少数。
  
  可她偏偏一路顺风,有如神助。
  
  为何?
  
  她自己知道原因。
  
  美丽,可以让人惊艳,却未必能让人喜欢。
  
  学会善用自己的天真可爱,却能让所有人都不讨厌她,甚至喜欢她。
  
  其实,她的天真可爱是真的。
  
  她只是学会了善用这个特点而已。
  
  可惜,今天功亏一篑,没有把曹胜留下。
  
  ……
  
  傍晚。
  
  老街一楼。
  
  曹胜和姜晓霜坐在一个小包厢中,桌上有菜无酒,姜晓霜本来是想点一瓶酒的,曹胜没同意。
  
  作为一个写手,除了必要的应酬,他平时是尽量避免喝酒的。
  
  因为一喝酒,至少半天时间都没办法码字。
  
  他终究不是血荭那种喝酒后,状态更好的写手。
  
  “说吧!找我有什么事?”
  
  喝了口西瓜汁,吃了几口菜,曹胜开口询问。
  
  姜晓霜看了看他,心里有点郁闷,她本来想和他喝点酒,趁着酒劲上头的时候,跟他说专访的事,相信他酒劲上头的时候,会比较容易答应这种事。
  
  但现在他滴酒未沾,清醒得很。
  
  她说服他的把握就不大了。
  
  不过,事情总要说的。
  
  她沉吟片刻,微笑道:“台长今天找我,亲自给我布置了一个任务,希望我能跟你约一个专访,你能同意吗?”
  
  既然他很清醒,她干脆选择实话实说。
  
  就看他愿不愿意帮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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