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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5章 大生意

第555章 大生意 (第1/2页)

而从政治角度来说,港岛和九龙早期是属于被割让的,而新界则是港英政府强租的,所以对于香江政府而言,新界的未来充满了不确定性,说不定就被强行收回了。
  
  反观港岛和九龙就没有这方面的担忧,这两者就足以使得港岛政斧望而却步了。
  
  其次是新界本地土著是拥有丁权的。
  
  什么是丁权呢?
  
  自从一九六七年发生暴动之后,几年之后港英政府就开始计划发展新界。
  
  为了得到新界原居民的支持,当时的港英政斧于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实施“小型屋宇政策”。
  
  规定年满十八岁,父系源自一八九零年代新界认可乡村居民的男性香江原居民,每人可一生申请一次于认可范围内建造一座共三层高(二十七呎/8.23米高),每层面积不超过七百平方呎的丁屋,无需向政府缴付地价。
  
  简单来说,只要是在规定内的建筑,政斧无偿出土地,你只需要出钱盖房子就行。
  
  同时,政斧定立“限制买卖转让条款”。
  
  规定拥有丁屋的原居民,如果想把丁屋出售及转让予非原居民,需向政斧申请作补地价,并取得地政专员书面同意。
  
  而兴建丁屋的土地,通常是位于新界或离岛的村落或农地,其他地区是没有这个资格的。
  
  根据新界乡议局的估计,拥有申建丁屋权利的男性原居民有二十四万。
  
  一九七三年制订的《差饷条例》则规定在乡村范围内的屋宇,包括丁屋,可获豁免缴交差饷。
  
  一九八七年,政府把条例作出修订,丁屋及村屋需取得由地政处发出的豁免纸后,才可兴建。
  
  小型屋宇政策的出现,导致新界土著们只要一直生儿子,那么香江政斧就需要提供一块土地来作为丁权!
  
  理论上只要时间足够长,那么新界的土地最后都是新界土著的后代财产。
  
  毕竟,他们可以一直无限制的生孩子,但土地面积就那么大,早晚都会被完全占据。
  
  在这种情况之下,港岛什么人敢提出开发新界?
  
  其他的阻力不说,单单是新界民众一人一口唾沫,就直接能将人淹死!
  
  如果按照历史的发展,几十年后,在香江政府将近两千公顷土地储备中,一大半为新界原居民留建“丁屋”。
  
  新界原居民仅需生育一个男丁,便可建二百一十平方米的宽敞大宅,还不包括天台、花园、车库等面积。
  
  如此大的房子,别说在寸土寸金的香江了,就算是在大陆,都算是豪宅了。
  
  这是什么概念?
  
  相当于香江的六成土地,被一成人口占据拥有。
  
  而这个时候,香江民众的平均居住面积不足13.9平方米,房价更是高到惊人,位居世界前列。
  
  不仅如此,这条政策还衍生了香江特有的土地特权阶层,不少人选择向开发商转卖“丁权”作为生财之道。
  
  而且,在许多年以后,大批当年的新界人早已移居海外,但由于政策缺乏限制,不管这名“男丁”是否在香江长大,并居住在香江,是否说中文,只要他年满十八岁便有权回香江拿地建楼,而且“丁权”和建成后的住宅均可以转售。
  
  因为不少人手中的“丁权”根本用不上,时有新界村落的村长带头与开发商合作,收集村民的丁权建成豪宅出售。
  
  许多村民并不介意卖出丁权——在生育率徘徊不前的香港,不少原居民家庭子女众多,甚至生育近十个子女也不鲜见。
  
  在购买者角度来看,丁屋跟别墅没有区别。
  
  但在开发商的角度,买‘丁权’比向政府购买低密度住宅土地要划算得多,在建筑方面的限制也少得多。
  
  即便算上购买丁权和补地价,这依然是一门利润极其丰厚的生意。
  
  几十年后,如在新界粉岭地区,收购丁权连地价约需花费两百万港纸,加上转卖手续、建筑成本,一幢“丁屋别墅”总成本基本到不了四百万。
  
  但售价通常高达八百万-一千万港纸!
  
  在一些景观优越的地段,“丁屋”变身售价数千万港元的豪宅也不鲜见,利润高百分之两百,甚至还要更多!
  
  眼见林泽豪陷入了沉思,卫义信明白,他一定懂得这其中的利弊。
  
  深吸一口气,卫义先开始沉声道:“根据新界乡议局的统计,拥有“丁屋”权利的新界男性居民共有二十四万人,随着他们不断生育,丁屋的需求有增无减。”
  
  “子又有子,子又有孙;子子孙孙,无穷匮也。”
  
  “目前政府留作“乡村式发展”的逾一千两百公顷土地,如果用以建造三层高丁屋只可建约九万幢。”
  
  “然而,这部分土地储备如果用以建筑普通的高楼住宅,按每个住宅平均六百平方英尺计算,足以建造逾一百三十万套住宅单位。”
  
  “根据每年新住宅需求量的估算,最起码能满足香江未来五十年的居住需求。”
  
  林泽豪挑了挑眉毛,道:“这也怪不得别人,谁让当初你们抢占了人家的土地呢。”
  
  要知道,新界的土地在港英政府殖民之前,是归新界人民私有的。
  
  而港英政府殖民后把土地变为政府公有,自然引起新界人的不满,游行抗议,甚至是暴力冲突,当时屡见不鲜。
  
  毕竟,土地是根基,你强占了人家的根基,肯定跟你玩命。
  
  这个时候,所谓的丁屋政策就应运而生了。
  
  尽管官方口吻上是为了解决住房问题,但在林泽豪看来,无非就是港英政府对新界居民的福利和安抚罢了。
  
  这可是世袭继承的权力,普通老百姓怎么可能拒绝?
  
  “唉,这一点我必须承认,当初时任新界民政署署长的黎敦义绝对是一个短视的小人。”
  
  “不知道他出于什么心理,竟然会提出这样的一个政策。”
  
  “丁屋政策”为政府制造了无穷无尽的麻烦,如果这个政策不改变,一代又一代的政府必须不断地去寻找土地供原居民的子子孙孙建设丁屋。”
  
  “而在面积狭小的香江,这一政策根本难以为继。”
  
  “到最后,一半的香江土地都要归新界人所有了。”
  
  卫义信还真的不是故作姿态,土地问题,实际上是近几年历届港岛政斧都要面临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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